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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|
主題: 支持陳茵媺(不喜的禁進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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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 7/5/2008
最近 27/8/2008
| 多謝〈to cat〉所提之意見。
adafan 確有不是之處,我也曾被她鬧,不過屬誤會,實情有可原。
試問,如果生活在亂世,政府管治不力,治安敗壞,鼠輩橫行,罪犯/壞人逍遙法外,老百姓生活在人間地獄,苦不堪言。若果一般良民被迫自行執法求自保,有時甚至過了火,究竟是誰的錯?!
5/7/2008(12:34:2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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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 7/5/2008
最近 27/8/2008
| 堅决支持陳茵媺小姐,反對一切不合理嘅人身攻擊和侮辱 !!!
『一個官方正式嘅網站,其作用在於讓其網民/觀眾能有一個平台,自由發言,暢所欲談。但發帖的內容與文字也得有個限度,唔係噏得出就噏,無須承担任何責任的。
若果確實証明所刋豋嘅文字言論屬「污言穢語、狠毒、侮辱」,那麽,作者有罪,容許登載嘅網站機構負責人亦然。
最佳例子莫過於前不久「疑似藝人裸照事件」所引發嘅争議了。
況且,TVB 網站之負責人對旗下藝人,有不可忽視嘅道德責任,要保護佢地,不受侮辱、不受踐踏!
談論劇倩,攻擊或侮辱劇中角色,尚無不可。但演員夲人,只係工作啫,使唔使好似陳茵媺小姐咁,俾一班網上流泯極盡侮辱之能事,完全不必承担任何嘅責任呢?!
TVB 呀,TVB, 請認真考慮:你嘅責任何在,道德標準何存?!』
5/7/2008(20:39:0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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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 14/6/2008
最近 13/8/2008
| 佢演得ok哇~!
5/7/2008(21:11:4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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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 7/5/2008
最近 27/8/2008
| 雯B 好正面呀。
一方面同情劇中彤彤嘅遭遇,但仍然能客觀地評價陳茵媺嘅表現,值得稱讚!
5/7/2008(22:40:5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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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 17/11/2007
最近 28/8/2008
| 多謝你的回復,你分析得不錯.adafan 確有不是(是??錯誤)之處,但她經常不道歉,就算是誤會,還有,有時批抨她手法的人也照樣用粗口看代,會,這樣會受人歡迎嗎??
另外,你說甚麼政府管治不力用在這裹是可說不設實際的.會員真的苦不堪言嗎??會員有權不上這裹,既然tvb視而不見 有時甚至過了火,究竟是誰的錯?! 那麼起義的領袖最後走火入魔,連一些平民也殺,當然是他錯,就算他推翻了政府,他只會建立第二個令人民苦不堪言政府,可能他會監用極刑對付支持前政府的人
甚至過了火已是最問題,他和那些踩藝人的人無分別,反對踩藝人就是反對用粗口罵人的原因之一
5/7/2008(23:19:4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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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 7/5/2008
最近 27/8/2008
| 難得看到如〈to cat〉君有深度之回應,甚為雀躍。多謝賜教!
「政府管治不力」之言,純舉例而矣。再者,現今社會,人民若不滿政府,亦有權選擇踏上移民他國之路。所以勉強說,仍與會員位置相仿。
「起義的領袖最後走火入魔」之說我並不認同,adafan 顯然處於被圍攻嘅困境,又怎有能力「連一些平民也殺」呢?
adafan 的處境更像一個人,當街與一群流泯打鬥,剛好有一個見義勇為之士加入戰圈幫手,但在混亂中竟被adafan 誤打傷;無人話adafan 打得對,但 adafan 是否就要被千夫所指呢?
6/7/2008(11:38:3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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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 10/4/2005
最近 29/8/2008
| 其實我是看不過D網友係度踩D藝人先發咁大脾氣!就像阿弔,佢竟然話張嘉兒和徐子珊係垃圾! 都不知有冇搞錯! 又話陳茵媺係毒藥,真離譜! 完全都顧及人家的感受! 所以,張嘉兒說得對: 為何不看別人的優點?而要說別不好的事呢?
6/7/2008(12:02:3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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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 17/11/2007
最近 28/8/2008
| 廣東話俗語話"串"這個字用於你正確嗎,我不給任何評論.不過先多謝你花時間回復我的文章. 你說人民若不滿政府,亦有權選擇踏上移民他國之路,其實有點誤解,絕不是所有政府,都帝這樣做,包括一些極權國家,因為不允許走到其它國家,每天都有很多人偷走. 你這個勉強說還真勉強.這個論壇'人民'無法選舉,投訴又沒有人理會,如果真的有這個政府,早就下台了 政府代表人民,tvb管理員代表這裹嗎,tvb管理員可比喻警察多一些,我認為.
關於第二點,我在上文已說過,另外,我要說我只是假設,不是真實,如果給adafan佔上風.
第三點話adafan 的處境更像一個人,這點我有問題??誰的角式是adafan??
當街與一群流泯打鬥的人是adafan? 還是,新加入的見義勇為之士是adafan?
6/7/2008(14:17:5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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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 17/11/2007
最近 28/8/2008
| 我就是to cat.
先說一個例子:aaa都未做總統己被一個平民zzz睇死
恐怕只有zzz自己有資格做總統??還是最 能幹的總統了 ?? 表面看來沒有甚麼,但是一看,還是有問題,遲點再說
6/7/2008(14:25:5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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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 7/5/2008
最近 27/8/2008
| 多謝 〈to cat/反對〉之回應。
不好意思,我竟讓你有「串」嘅感覺,我得好好反省一吓自己嘅表達方式才是。
先談其中一點問題:
『adafan 的處境更像一個人,當街與一群流泯打鬥,剛好有一個見義勇為之士加入戰圈幫手,但在混亂中竟被adafan 誤打傷;無人話adafan 打得對,但 adafan 是否就要被千夫所指呢?』
這純比喻,我意指「當街與一群流泯打鬥的人是adafan」,而「新加入的見義勇為之士」是指任何其他人如 〈cat〉 或 〈to cat〉之類。我本人也曾給 adafan 鬧「死開」。
餘點容後再談。
6/7/2008(17:15:5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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